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渭河综合治理河堤工程及水利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由渭河南岸宝鸡峡桥至三合村段堤防工程(四至范围:西起宝鸡峡渭河桥、东至三合村已建成堤防西端点,总长6.86公里)、渭滨区清姜河益门镇重点防洪工程和渭河支流清姜河入口段综合治理工程(亦称清姜河生态景观公园,位于清姜河市区段,四至范围:北至清姜河姜谭桥、南至宝兰客专大桥,总长约2.6公里)三个项目组成。土地使用权人为宝鸡市渭滨区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
该项目2022年6月24日自然资源部《关于渭河综合治理河堤工程及水利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1〕361号>、2022年6月24日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渭河综合治理河堤工程及水利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陕自然资函〔2022〕121号>、2022年7月1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渭河综合治理河堤工程及水利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宝市自然资函〔2022〕105号>。上述批复涉及渭滨区境内批准建设用地25.8877公顷。
该项目2015年12月31日宝鸡市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渭河支流清姜河入渭口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渭发改发〔2015〕118号、省水利厅《关于渭河右岸宝鸡市宝鸡峡桥至三合村段堤防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水规计发〔2015〕15号、省水利厅《关于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河益门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批复》陕水规计发〔2014〕326号。
该项目涉及9个村、社区,被征地范围内涉及相关村的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费均已全部赔付补偿到位(见各村、社区补偿到位证明);涉及应缴纳的社保费、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水利开发建设基金均已足额缴清。该宗土地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水工设施)。
现报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划拨程序予以供地。
附:供地资料壹套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
2023年10月8日
(联系人:刘海余 电话:0917-2807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