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于调整部分中队管辖区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24
信息来源: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各中队办、各股室:
为进一步明确执法中队管辖范围及边界,压实城市管理基层网格工作责任,确保一线城市管理问题及时有效处置,经研究,决定对第二、第三执法中队执法区域进行调整,其余中队辖区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1.第二执法中队管辖范围调整为:
东至:茵香河以西(渭滨区市政界)
南至:连霍高速以北(含龙山片区)
西至:清姜路道路中心线以东
北至:渭河南岸。
2.第三执法中队管辖范围调整为:
东至:胜利桥南头至清姜路连霍高速以北,清姜路道路中心线以西,清姜路连霍高速以南清姜片城区范围
南至:清姜路与212省道交汇处以北
西至:清姜河以东
北至:渭河南岸。
3.第一执法中队管辖范围保持不变:
东至:金陵河以西
南至:渭河北岸
西至:新建路西段宝成线以东
北至:陇海线以南(除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外)。
4.第四执法中队管辖范围保持不变:
清姜河以西至宝鸡市西出口市区段
上述调整自2024年7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