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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保障房审核公示名单
发布日期: 2024-07-02 信息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渭滨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人员经社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住建局三级审核,共有4户,经过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共有6户,均通过审核。现将本区审核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至7月6日(共5天)。

对以下公示人员,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举报电话:0917-3128523


附件:宝鸡市渭滨区保障房审核公示名单




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

宝鸡市渭滨区保障房审核公示名单


1.陈霄,男,为我区经二路街办新渭路社区居民,未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廉租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廉租住房一套。

2. 王彦丽,女,为我区经二路街办经一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3.姬云,男,为我区经二路街办新渭路社区居民,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4.吴长河,男,为我区金陵街道办机厂街社区居民,离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廉租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廉租住房一套。

5. 王军,男,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外来务工人员,未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6.郝军玲,女,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居民,离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7. 郑传英,女,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居民,丧偶,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8. 张永学,男,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居民,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9. 历军,女,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居民,丧偶,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0. 李丽华,女,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居民,离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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