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人员经过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补充上报共有9户,均通过审核。现将本区审核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至3月8日(共5天)。
对以下公示人员,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举报电话:0917-3128523
附件:宝鸡市渭滨区保障房审核公示名单
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4日
附件:
宝鸡市渭滨区保障房审核公示名单
1. 赵引宁,女,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 高华,男,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3. 张林涛,男,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4. 陈燕,女,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外来务工人员,未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5. 李瑞龙,男,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居民,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6. 韩晓凤,女,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7. 刘娜娜,女,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外来务工人员,未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8. 赵宝忠,男,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9. 张杨,男,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渭滨区居民,未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廉租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廉租住房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