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查处一起擅自拆除公路安全设施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
2025-04-23
信息来源:
渭滨区交通运输局
4月22日上午9时,渭滨区发生一起擅自拆除公路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了宝光路-窑院公路K2+500段波形护栏12米,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接到养路工巡查报告后,渭滨区农路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经现场勘查,当事人在河道施工过程中将农村公路波形护栏私自拆除,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私自拆除护栏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对拆除的公路波形防护栏进行恢复。通过教育,当事人表示深刻认识到了错误,承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安全施工,下午2时已对拆除的护栏进行了恢复。
下一步,渭滨区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将加强路产保护力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