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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三季度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10-27 信息来源: 渭滨区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 渭滨区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全区新时代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工作管理要求,区政府办对三季度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政务信息报送情况。各单位报送动态类政务信息299篇,问题建议类信息20篇,区政府网站采用81篇,“渭滨发布”微信公众号采用42篇,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问题建议类信息配合较好,区城管执法局、金陵办报送动态类信息较好。向省政府、市政府上报108篇,国务院累计采用4条,省政府累计采用9条,市政府累计采用55条,上报量、采用量均居全市前列。

2.区政府网站运营情况。区政府网站共开设栏目119个,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类和重点行业领域类政府信息288条、专题专栏类政府信息229条,向市数据局转报信息审签单738个。区交通局责任栏目保障规范及时。

3.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三季度区政府系统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2个,目前在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备案6个,共发布各类信息383条,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98条。

4.网民来信办理情况。区长信箱受理群众来信23件,其中咨询建议类10件、交办部门调查办理类13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4件,均已按时办结,按时办结率100%。区住建局承办的区长信箱信件办理及时高效,高家镇依申请公开办理严谨规范。

二、存在问题

1.信息挖掘深度不足,公开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政务信息选题维度单一,缺乏对行业工作的主动提炼和深度分析,反映工作难点堵点、新情况、新问题的问题建议类信息较少,未能充分发挥信息的预警与参谋作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未报送意见建议类约稿信息。区政府网站责任栏目内容更新和审核制度执行不力,区税务局负责的“减税降费”栏目9月未更新,区人社局发布的信息出现日期错误,区文旅局未及时更新政府机构领导变动信息,区财政局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市级反馈错敏词整改工作。

2.政务新媒体运维不规范,内容建设有待加强。区教体局开办的“渭滨区教育体育局”微信订阅号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填报的开设主体名称不规范,被市政务公开办通报;区行政审批局开办的“渭您服务”微信公众号重复出现“视频”栏目,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不规范。

3.办事指南内容更新不及时,要素维护不精准。个别部门未按照《渭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调整事项实施部门,公安分局部分事项申请条件表述笼统不够具体、申报材料份数填报不符合实际,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部分事项申报材料所提供样表未填写示例,区文旅局部分事项咨询投诉窗口表述不够具体,生态环境分局部分事项申报材料和办理流程图表述不一致。

三、工作要求

1.深化信息挖掘与研判,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机制。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办<每日信息摘报>选题报送的通知》和区政府办《关于加强问题建议类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围绕重点难点及创新实践,主动挖掘、提炼和报送高质量信息,特别是要加强问题建议类信息的编报,提升信息的决策参考价值。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上网信息的内容质量、更新时效、表述规范及保密要求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所发布信息准确、规范、权威。

2.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提升内容建设与管理水平。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运营管理和内容建设主体责任,对标市、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和上级要求,对账号信息、菜单栏目、内容转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功能设置清晰实用,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时,须按照指定权威内容转载并标注来源,严禁出现内容错误或形式不当问题,切实提升政务新媒体公信力和服务水平。

3.强化办事指南动态维护,确保要素精准与服务协同。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部门要建立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常态化检查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承接、调整和更新本部门事项信息,重点针对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样表空表等核心要素,进行精细化校准与标准化表述,确保内容具体、准确、无歧义,前后信息一致,样表示例清晰完整,为企业群众提供准确无误、清晰易懂的办事指引。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次通报内容,及时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被通报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整改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政府办政务公开股(区行政中心211室,联系电话:3128019,传真号:3128239)。


附件:

1.2025年三季度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

2.2025年三季度国务院省市政务信息采用条目

3.2025年三季度网民来信办理情况统计表

4.2025年三季度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统计表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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