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区政府办对二季度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进行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政务信息采用情况。二季度向省政府、市政府上报问题建议、亮点动态类政务信息85篇,省政府采用2条,市政府采用17条,区政府网站采用41篇,“渭滨发布”微信公众号采用55篇。区行政审批局、区农业农村局、姜谭路办报送较好。
2.区政府网站运行情况。对区政府网站119个责任栏目进行检查,二季度发布政府文件、招标投标、卫生医疗等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1条。区人社局责任栏目保障及时规范。
3.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目前在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备案的6个政务新媒体,二季度共发布各类信息365条,均及时准确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公安分局政务新媒体运行规范。
4.网民来信办理情况。二季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32件,按时办结30件,2件按照法定流程正在办理中;区长信箱受理群众来信13件,其中咨询建议类8件、交办部门调查办理5件,均按时办结。区教体局办理高质高效。
二、存在问题
1.政务信息报送不积极,信息选题不够精准。一些单位对政务信息政治性、内参性、参谋性认识不到位,仍停留在“被动等约稿、催报才报送”的工作状态,缺乏主动谋划、主动思考、主动提炼的意识。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创新举措、特色亮点、典型经验、突出问题不总结、不提炼、不挖掘,存在“干得多、报得少,亮点多、精品少”的问题。部分信息选题站位不高、视野不宽、靶向不准,不能精准对接中央、省、市当前关注重点、政策焦点、工作热点。区发改局、马营镇二季度报送数为0。
2.网站栏目维护不到位,信息发布管理不够规范。一些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对牵头负责的网站栏目保障不及时,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标准不高,对反馈的问题整改不积极。如区财政局对反馈的行政机关名称错误和严重政治错敏未按时限整改;区民政局负责的“养老服务”栏目5月未更新;区文旅局对区长信箱答复不及时、答复内容空洞。
3.政务平台维护不及时,事项服务内容不够准确。一些单位在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动态管理工作中存在信息错配、更新滞后、配套材料缺失、线上功能失效、目录承接不及时等问题,影响群众办事质效。如区住建局部分事项办理流程图表述与申请材料存在矛盾,在线办理跳转地址无法正常访问;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事项申请材料样表为空,办理流程图表述与申请材料存在矛盾;区文旅局部分事项办理地址仍标注旧址未及时更新,咨询窗口相关表述不完整、模糊;区民政局未及时完成目录承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把准信息报送导向,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的认识,及时对标上级部门信息采用导向,精准把握信息报送要点,在强化问题建议类信息报送的同时,注重结合本行业领域特色,提炼典型经验与创新举措,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对决策的支撑作用。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渭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核查本单位以往开设、以本单位信息认证的各类账号,对停更后的及时上报和按规清理,杜绝“僵尸账号”现象。
2.严把信息发布审核,提升政民互动回应质效。各网站栏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审慎判定信息公开属性,实现信息审核全流程闭环,按规定期限及时更新责任栏目,规范落实审签单报送程序,对发现的错敏信息立行立改,并积极配合网站相关栏目保障工作。要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和区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完善政民互动渠道,细化工作办理流程,在规定期限内予以高效响应与处置,确保答复内容于法有据、表述准确规范,依法维护群众正当诉求。
3.完善办事指南要素,夯实平台服务基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单位配合,要高标准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网办事项动态管理工作,逐一核验事项办理流程图、申请材料及样表,全面测试在线办理链接及跳转地址,及时更新办事地址、咨询窗口等公共服务信息,按期完成目录承接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健全平台事项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自查校准,确保平台事项信息准确、功能可用、服务便捷。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次通报内容,及时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被通报单位于7月21日前将整改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政府办政务公开股(区行政中心211室,联系电话:3128019,传真号:3128239)。
附件:
1.2026年二季度国务院省市政务信息采用条目
2.2026年二季度网民来信办理情况统计表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5日

陕公网安备 61030202000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