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9-04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为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3]14号)要求,我局通过公开遴选、实地考察、择优推荐,并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确定由宝鸡市渭滨区花花菜地种植专业合作社、宝鸡天台山茵香河土蜂蜜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2023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示范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特此公示。如有异议,向渭滨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10日

联系人:谭露  联系电话:0917-3525851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4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