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方案(年初)审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25〕8号)《关于申请调整2025年度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报告》(宝渭农字〔2025〕19号)文件精神和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现将修正后渭滨区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予以明确和公告〔原《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宝渭农发〔2025〕5号)《关于下达渭滨区2025年一季度小额贷款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宝渭农发〔2025〕8号)即起作废〕。
一、资金来源
本次共安排财政衔接资金3036.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30万元,省级资金484万元,区级资金322.68万元。
二、分配原则
依据渭滨区2025年乡村振兴项目库,结合项目实际建设需要,优先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和乡村建设等项目。
三、项目方案
本次计划共安排36个项目,涉及石鼓镇刘家村蔬菜日光育苗温室建设、神农镇任家湾村林麝产业发展、高家镇水泉路村林麝养殖产业路及防洪渠修复等项目,具体资金分配及项目安排详见《渭滨区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公告期限:长期公开
受 理 人:付 涛
监督电话:0917-3128316 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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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大道1号石鼓园小区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