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渭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宝渭农计财发〔2025〕9号)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扶持数量及补助金额
1. 拟遴选2个家庭农场实施,每个家庭农场补助5万元,共补助资金10万元。
2. 遴选3个合作社实施,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共补助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项目主体为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
(二)办公设施齐全、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业务运营规范、产业规模稳定、经营效益良好。
(三)合作社全面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实行财务电算化。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记账。
(四)同一主体不得叠加享受其他中省同类或高度相关的资金项目,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非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年度内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两个预算年度内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补助的不予重复支持。
(五)所有实施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划,土地审批资料齐全方可申报。
三、提供资料
1. 申报遴选报名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示范经营主体认定文件
4. 法人及经营主体资料
5. 录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截图、录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截图、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信息截图
6. 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备案资料
四、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必须于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将遴选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上报到区农经站业务室。
联系人:谭露
联系电话:0917-3525851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