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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10-09 信息来源: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来源: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发〔2025〕153号)、《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5〕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业发展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实际,特制定渭滨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提升全区乡村人才发展水平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新质生产力、扶持产业发展、富裕农村经济为方向,强化培训和孵化双轮驱动,服务满足农民知识技能需求。重点围绕现代农业粮食安全、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技术革新、绿色生态等领域,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创新培育模式,强化跟踪服务,完善政策激励,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5年,我区承担的培育任务为100人,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50人,项目资金2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培训50人,项目资金30万元。通过培训,使我区高素质农民队伍不断壮大,农民队伍综合素质持续提高,为我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技术人才支撑。

三、实施主体

按照陕西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规范及培训考核要求,我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由渭滨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广校)具体组织实施。

四、培训方式

以“理论授课、基地实训、参观交流、线上学习、跟踪服务”的培训方式进行,以集中培训为主、分散教学为辅,以实践实训为主、理论授课为辅。

五、培育对象

凡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渭滨区农民和返乡入乡创业者。优先考虑文化程度高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农业园区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农业公司员工、外出打工返乡人员、退伍军人、热爱农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

六、培训内容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党的“三农”路线、方针、政策等作为综合素养课的必修内容。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引导农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1.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

围绕全区粮食生产安全与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聚焦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以粮食、猕猴桃、樱桃、葡萄、花椒、蔬菜、中药材等重点产业为靶向,精准设置种植基础理论、生产关键技术、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等核心培训内容,全面增强经营主体在产业布局、标准化生产、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切实发挥其在带动小农户、助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培育。

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缺口,重点聚焦农业与科技、文化、教育、旅游、康养、新能源深度融合的“农业+”创新模式,以智慧农业技术装备实操应用、农业生产经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与服务、农产品品牌定位培育及市场推广等为核心培训内容,着力培育既懂产业运营又掌握新兴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为乡村产业提质增效提供智力支撑。

七、培训要求

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等学习平台,做好线上线下融合培训。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总学时不低于80个学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培育总学时不低于120个学时,其中综合素养课不低于总学时的10%,专业技能课不低于总学时的70%,能力拓展课不高于总学时的20%。线上学习不高于总学时的15%,实践教学不低于专业技能课时的50%。培训班结业前组织参训学员依托“云上智农” APP对培训班进行独立在线评价。继续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培育全过程信息监管,培训信息100%入库,学员评价和满意率90%以上。要采取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建立培育档案。

八、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8月下旬-10月上旬):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完成学员招生、师资选聘、教材选购,对接实训基地与线上学习平台。

2.实施阶段(10月中旬-11月中旬):按培训类型分批开班,落实理论授课与实操训练,同步开展线上辅助学习,做好培训考勤与过程记录。

3.考核与总结阶段(11月下旬-12月上旬):通过理论考试、技能操作、成果展示等方式综合考核,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收集学员反馈,总结培训成效与经验。

九、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由渭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高素质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李永恒任组长,副局长曹宏军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党建办、监测帮扶办、农业发展股、项目督查办、局财务办、区农技中心(农广校)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党建办),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工作;区农技中心(农广校)负责具体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与项目化推进,确保培育工作顺利完成。

2.资金保障:落实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的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要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强化资金支出监管,严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好项目资金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服务保障:渭滨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广校)提前调研学员培训需求,合理进行课程设置,认真落实“行政第一堂课”制度,不断创新教学方式,突出特色办班,强化培训成效,严格落实培训责任,对教学各环节进行详细的记录。建立课后跟踪服务机制,及时解决学员生产实践问题。

4.监管保障:局党建办要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培训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培训任务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培训情况、培训效果、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舆论保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活动,及时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摸索总结宣传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经验和模式,为深入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营造良好氛围。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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