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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根据中省安排,决定在市政府和市司法局官网开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集中公示我市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事项和依据、频次上限、标准、专项检查计划等有关事项,请市级各单位依据权责清单及时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按要求填写表格(见附件),同本单位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涉企行政检查格式文书等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于2月25日前反馈我局统一公示。
各县区参照做好本级“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开设工作,于2月20日14时前将专栏网址反馈我局。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抓好落实,确保全市工作按时、高标准完成。
宝鸡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