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103056UH254214/2023-05260 发布机构:渭滨区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3-05-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政策解读:《渭滨区防汛应急预案》《渭滨区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32:00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渭滨区防汛应急预案》《渭滨区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理念,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指导和规范辖区洪水灾害和干旱灾害的防范应对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编制《渭滨区防汛应急预案》《渭滨区抗旱应急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始终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首要目标任务。

(二)坚持以防为主,防、抢、撤相结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积极调动全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因素参加防汛抗旱,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坚持依法依规防汛抗旱。明确指挥体系,强化各级职责,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全区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应急指挥体系、预防预警联动机制、应急响应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保障、灾后善后处置工作机制,依照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强化科学指挥调度,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军民团结抗洪,专群平战结合。

三、主要内容

《渭滨区防汛应急预案》包括总则、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工作、附则、附录8个部分。《渭滨区抗旱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干旱灾害等级划分及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善后工作、附则、附录8个部分。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细化落实。

四、涉及范围

涉及区武装部、区应急局、区林业(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教体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统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气象局、渭滨交警大队、渭滨消防大队、武警渭滨中队、天台山管委会、南山建委、益门水文站、市渭河生态公园、市渭河拦河闸工程管理中心、宝鸡峡林家村水库和石鼓镇、神农镇、高家镇、经二路办、金陵办、姜谭办、清姜办、桥南办等相关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保障。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保障急需”的原则,根据本辖区防汛抗旱任务、抗洪抢险需要和具体情况储备足够的防汛抗旱物资,采取先近后远、优先保证重点地区防汛抢险物资急需的原则予以调拨。防汛物资消耗后应及时补充,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明确应急队伍包括群众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防汛机动抢险专业队)、解放军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承担抗洪抢险急难险重任务。

(二)厘清应急保障部门职责。明确通信运营、交通电力、医疗卫生、治安保卫、资金技术、社会动员等部门职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加强与应急保障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联动,指导组建各专业应急保障力量,强化监测预警、技术支撑、信息发布、社会力量动员等保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全民防灾避灾意识,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应急响应演练,确保在发生灾害时能够科学防范有效应对。

(三)强化灾后善后工作措施。明确抢险补偿、社会救助、抢险物料补充、水毁工程修复等灾后善后工作各项责任,及时开展全过程分析评估,总结重点气象水情预警预报、信息传递、防洪预案执行、水工程洪水调度、抗洪抢险组织、防灾减灾成效等方面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关键词解释

洪水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城市内涝、山洪以及由于地震灾害、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库溃坝等。

干旱灾害:是指由于降水减少、供水不足引起的用水短缺,并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危害的事件。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