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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渭滨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

来源: 渭滨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9-10 15:20

文件链接:宝渭政办发〔2020〕41号关于印发《渭滨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的通知

2020年9月10日,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渭滨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十大行动》),现对《十大行动》予以解读。

一、《十大行动》背景

为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就业服务,扩大就业渠道,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十大行动实施意见><宝鸡市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的通知》(宝政办发〔2020〕30号)及省、市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十大行动。

二、总体目标

坚持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有效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激发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使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针对性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较高水平,确保全区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三、《实施意见》主要举措

1、支持就业落户快办行动。为高校毕业生在渭滨区就业创业开设落户绿色通道,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大学生),持毕业证原件(留学生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凡有意愿在渭滨区就业创业的宝鸡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凭学生证及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信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即可办理相关招录、招聘、资格审查手续。

2、国有企业就业吸纳行动。国有企业要加强与高校人才培养合作,实施订单班培养计划,精准招聘高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信息应在单位官方网站和区人社局“渭滨就业”“渭滨人才”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3、支持民营企业就业行动。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小微企业自提交申请日前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其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超出部分产生的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

4、基层岗位专项招募行动。2020年扩大各类基层项目招募规模,“教师特设岗位”、区级区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等招聘30人,2020-2022年分期分批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0人。

5、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动。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全区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人左右。

6、创业促进就业行动。落实标准化创业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毕业生减免场地租赁和创业服务费用等措施。实行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将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10万元以下个人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宝鸡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给予项目配套奖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7、扩大就业见习行动。从各类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用人单位中征集就业见习岗位,为有意愿毕业生提供充足的见习岗位,年内组织不少于200人参加就业见习。对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规定落实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8、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开设线上就业指导课堂活动,分析就业形势、宣传就业政策,将政策清单、服务清单、服务机构联络清单打包推送高校毕业生,对其登记求职、社保办理、就业补贴等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设立外省毕业生来宝回宝就业服务窗口,做好登记帮扶工作。开展“2020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和“千校万岗活动”等专项招聘活动,加大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的频率和次数,有序开展线下招聘活动。

9、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鼓励高校加强对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力争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100%实现就业。对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由高校所在地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且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加大“一对一”就业援助力度,利用新增见习岗位和管理类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

10、就业能力提升行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企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按照培训后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情况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5000元的培训补贴。技工院校与高校合作面向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按照国家规定,对中小幼教师、护士、执业兽医等专业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