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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新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7-20 信息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信息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则(试行)》(宝医保发〔2019〕106号)文件要求,经医药机构申请、渭滨医保经办中心审核、评估,2022年720医保局行政办公会议综合评定,拟将宝鸡市怡康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锦园分公司3医药机构纳入我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区医保经办中心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720日至2022年726

公示电话:0917-3676369

受理科室:宝鸡市渭滨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稽核股

受理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215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附:2022年渭滨区第季度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单位公示名单

 

渭滨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2年720日


公示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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