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新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7-20
信息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则(试行)》(宝医保发〔2019〕106号)文件要求,经医药机构申请、渭滨医保经办中心审核、评估,2022年7月20日医保局行政办公会议综合评定,拟将宝鸡市怡康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锦园分公司等3家医药机构纳入我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区医保经办中心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
公示电话:0917-3676369
受理科室:宝鸡市渭滨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稽核股
受理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215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附:2022年渭滨区第二季度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单位公示名单
渭滨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