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渭滨区教育体育局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发布日期: 2024-03-04 信息来源: 区教育体育局
信息来源: 区教育体育局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交通状况日趋复杂,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衷心希望家长积极配合,做好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牢记以下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协助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1.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要密切配合学校共同对孩子实施安全教育管理,履行监护人义务,以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

2.驾驶机动车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超速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超载,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通过路口时按序排队通行。

3.骑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坚决拒绝使用三轮车和其他农用机动车接送学生。不要把自己接送的车辆停在校门口,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4.步行出行时,要走人行道。横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规则,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要做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违反交通信号,更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

5.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止步停留,先观察确定左右均无来车后,再快速通过路口。

6.机动车的前后左右都存在一定的视线盲区,极易造成危险。

家长应告诉孩子切勿在车后方或者停车场内停留、玩耍,特别是汽车尾灯亮起时,要迅速远离;而在汽车前方通过时,低年级学生要将手高举,提高司机看到自己的几率,进而避免司机视觉盲区引发的交通事故。

7.注意自己的视野盲区,警惕在看不见的方向有车辆经过,不要突然冲向道路。

8.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孩子时,要自觉系好安全带,并确保车内所有乘客都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9.切勿让孩子乘坐超员车、无牌车、报废车和“黑校车”外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10.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11.骑行时,做到不逆行、不闯灯、不猛拐、不斜穿、不脱把、不扶身并行、不追逐竞速、不争道抢行。

12.出行时,不要戴耳机听歌、低头玩手机,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拒绝做“低头族”。要注意观察交通状况,避免事故发生。

13.教育孩子学会并掌握一些紧急避险技巧,在汽车冲撞事故中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

迅速躲避:一旦看到车辆向人身所在方向冲撞过来,应迅速向两侧跑开,躲避冲撞车辆;

及时报警:躲到安全区域后,及时拨打122、110;

自救互救:到达安全区后,及时检查是否受伤,发现受伤,及时实施自救互救,并拨打120。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