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全区的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全区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组织开展全区统计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3.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完成全区投入产出调查任务;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贸易等全区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开展对全区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9.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完善制度,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及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传达2018年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全年统计工作思路和追赶超越目标。二是用规章制度管人管事,使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成为长效机制,结合“马上就办”效能革命活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统计局股室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三是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订了《区统计局2018年关于落实追赶超越要求实施方案》,签订了个人目标责任书,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各股室牵头落实,各专业人员按照分工职责做好具体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2.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常规统计工作。一是认真贯彻省、市统计制度,夯实统计年报、定期报表基础工作,圆满完成了2017年各专业年报和2018年工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及房地产、能源、商贸等各行业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一套表上报工作。纳入全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的632户“五上”企业联网直报率均达100%,各项数据质量得到很大的提高。二是采取上门指导、“授课”和“以会代训”等形式,提升企业、部门和镇街统计人员业务能力。2018年,共召开20场次会议,参会人数达到1600多人次。三是加强与发改、工信、商务、财政部门的配合协作,局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深入企业单位实地核查,加大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力度,对基本或接近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力争纳入“五上企业”申报范围,做到应统尽统。
3.围绕重点,强化统计服务职能。针对我区2018年总体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强化对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经济问题分析研究,为区委、政府准确把握各个阶段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全年编发《渭滨统计》《数据快报》31期,撰写调研报告3篇,国家省市内网发布信息80余篇,编辑发布了《渭滨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有关统计信息资料。一是加强与省、市局相关业务处室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分析我区在全省城区经济发展的位次及面临的机遇挑战。二是重视横向县区交流。加强与对标县区的经验交流学习,专程前往榆林市榆阳区进行了经验交流学习,并且把榆阳区的数据与我区数据进行了认真分析,寻找短板、查摆原因,借鉴兄弟县区先进经验形成发展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实行联系走访制度。各专业多次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对企业出现的各类统计问题做业务指导和培训,为企业提供必要的统计信息支持,切实规范企业统计,提高了数据质量。四是对部门、企业开展申报名牌、项目论证、编制规划、招商引资和达标考核等需要统计信息资料的,对居民需要提供当前热点数据的,统计局都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 切实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地提供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4.强化措施,稳步推进普查调查工作。一是我局根据宝渭政发〔2018〕29号《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首先扎实筹备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迅速落实了经费和办公场所,通过劳务派遣方式临聘工作人员8名,接收了5名见习大学生,组建区经普办和内设机构,有力保障了全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其次完成普查区划分和“两员”选聘培训工作。全区101个普查区,划分了170个普查小区,选聘“两员”475人,其中普查指导员95人,普查员380人,并且对“两员”认真进行了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第三是按照上级要求时间完成了单位清查任务。截至目前(不含八马),已完成7155家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及10655户个体户单位清查任务,组织和动员力量进行深入核查比对,查遗补漏,力争单位清查“应统尽统、不重不漏”。第四是扎实开展普查宣传工作。与宣传部门、各镇街、单位按照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培训会、“中国统计开放日”、标语横幅等开展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今年是城乡居民调查新样本点运行的第一年,也是我区全面接管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的第一年,为此我们分别于2月、4月和10月组织专业人员深入12点120户调查户进行面对面培训,对存在的问题逐户纠正、改错、讲解;对有电子记帐能力的调查户,上门培训电子记帐方法,并协助下载电子记帐App、注册、激活e记帐帐户,手把手教会电子记帐。截至目前,我区电子记帐户达到70户,占调查户的58%以上,位居12县区之首。三是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实施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妇儿“两纲”监测、农民工监测、农业“三新”调查、科技创新研发统计监测、月度劳动力抽样调查、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规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及服务业调查等工作。
5.强化宣传,着力树立统计权威。一是切实做好统计普法。制定了“统计宣传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给基层统计人员讲课7场次,办板报宣传2场次,市内网发表执法类文章2篇;充分利用年报会、日常专业培训会、统计工作会等大力宣传统计法,特别是在“9.20”统计开放日,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经济普查知识、国民经济计算方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处罚程序等为主要内容,组织15名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提高了民众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了解,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工作基础。二是围绕统计机构工作人员、企业及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规培训和学法用法活动。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人员的必学篇目,组织统计干部精学、深学,以学促工,在日常数据采集工作中,积极指导督促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三是认真开展统计数据核查。配合省、市统计局开展工业、投资、商贸等企业多轮数据核查,一方面“挤水份”,另一方面“应统尽统”,切实提高了源头数据的质量。
6.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建设。一是持续落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以“马上就办”效能革命等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狠抓党员干部价值观、事业观塑造,努力建设一支立场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区统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工作人员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了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览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具有统计特色的惩防体系,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三是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各项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行政效能。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统计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2个科室,下设社会经济调查队为全额事业拨款编制,局机关为行政编制。统计局和社会经济调查队为一个财务核算管理体系,因此,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总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15名;实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实有在职7人,事业实有在职15人。
五、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决算总收、支443.95万元,同比去年决算总收、支418.39万元,增长6.11%.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89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其他收入50.06万元,共计443.95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3万元,是2018年职工养老保险金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89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93万元,较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88万元,同比减少68.9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9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3.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58.0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29.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8.4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 “三公”经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公务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0.38万元。上年决算 “三公”经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公务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0.38万元。同比上年“三公”经费减少0.06万元,减少16%,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支出行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按照接待的原则规定执行,没有超标准执行。
(1)2018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同比减少16%。2018年接待7批次、52人次,主要是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省市到企业调研等工作。
2.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支出0.11万元,同比增长4%。
3.会议费支出情况。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明确了评价对象、组织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将工作量化处理,逐项对标,其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8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为28.44万元,较上年15.79万元,增加12.65万元,本单位2018年9月增员一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示例: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4.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当年未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未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累计48.62万元,本年固定资产购置30.9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负责人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