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住建局系统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政府关于城乡住房、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地震减灾、人民防空、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城市建设、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等工作。
3、负责辖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对背街小巷有计划的进行改造。
4、负责辖区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5、负责辖区村镇规划和民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进行村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民房工程建设许可证的办理和民房建设的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
6、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及相关规费的收缴工作。
7、归口管理辖区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基金收缴工作。
8、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
9、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11、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制定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地震监测预报,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防震减灾工作。
12、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人防工程建设的规划、计划,以及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申报、选点、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13、负责辖区人行道的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和监督,负责辖区城市管理数字化派遣案件的处置工作。
14、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负责全系统党建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
15、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依据部门三定方案,进行文字说明,包括内设机构名称。涉及机构变动的,在部门机构调整未完成前,先按照上年情况进行说明,并说明根据本级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20年拟划转或整合至××厅(局、委、办),或更名为××厅(局、委、办),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加速城区基础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发展
1.加速实施道路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是加速推进清姜路改造提升工作。积极和市住建局对接和协调推动,争取3月底组织进场施工,工期为18个月,于2021年9月底竣工;二是完成教育西路改造工程。积极做好组织复工推进,积极向市政府申请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尽快拆迁,做好环境保障工作,争取项目于2020年12月底前完工。
2.加速新民路特色街区改造。计划2月底前复工;6月底完成街区所有的给排水、雨污分流、强弱电及消防等管线预埋改造,砼垫层、景观亮化均同步进行;8月底全部完成地面铺装、绿化亮化、照明及标识、广告牌匾等后期装饰;2020年9月底全面竣工。
3.加速公共便民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共配套服务,在城市重点路段、人口密集区建设标准公厕5座,对5座基础功能弱化的公厕进行维修改造。
(二)加速城区住房保障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
1.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完成2020年新增租赁补贴以及保障房的申报、审核、发放的分配工作,做到应保就保,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2.完善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投资2000万元,重点对矛盾突出、居民反应强烈的渭工路、新宝路、新渭路片区等20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共涉及2548户居民,总建筑面积16.77万平米,计划年底前全部完工。进一步满足群众基本的公共服务需求,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着力解决老旧小区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三)加速城乡统筹力度,保障农村群众生活幸福感同步提升
1.加速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两房两设施”总体要求,以农户住房安全得到解决为标准,全面完成2020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2.加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积极申报立项,争取资金,筹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3.加速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村建设。多方筹集资金,选择一个农村自然村作为试点,对该村人居环境及公共空间进行建设和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示范村。
(四)强化建筑业监管和消防备案审查管理,提升建筑行业及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水平
1.强化建设工程市场监管。2.强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3.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霾工作。4.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规范流程。
(五)加速防震、人防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城乡综合防御能力
1.强化防震、人防常态化细化管理。2.加速人防工程监管和推进。
(六)保障措施
1.明确思路、保证重点工作落实。2.细化任务、压茬推进。3.争取资金、协调推进。4.定期汇报、强化督导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渭滨区住建局本级(机关) |
|
2 |
渭滨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全额事业) |
|
3 |
渭滨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全额事业)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员42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2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60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7.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114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上下放的三个单位: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从我局系统划出;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归入南山建委;宝鸡市人民公园从我局划出;少了五个单位的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预算收入。
2、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0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7.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114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上下放的三个单位: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从我局系统划出;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归入南山建委;宝鸡市人民公园从我局划出;少了五个单位的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7.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588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上下放的三个单位: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从我局系统划出;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归入南山建委;宝鸡市人民公园从我局划出;少了五个单位的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预算收入。
2、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0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7.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588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上下放的三个单位: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从我局系统划出;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归入南山建委;宝鸡市人民公园从我局划出;少了五个单位的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预算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7.53万元,较上年减少588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上下放的三个单位: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从我局系统划出;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归入南山建委;宝鸡市人民公园从我局划出;少了五个单位的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预算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45.10万元,较上年减少211.61万元,原因是市上下放的三个单位: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从我局系统划出;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归入南山建委;宝鸡市人民公园从我局划出;少了五个单位的社会保障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1 2101102)28.7万元,较上年减少56.3万元,原因是市上下放的三个单位: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从我局系统划出;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归入南山建委;宝鸡市人民公园从我局划出;少了五个单位的人员医疗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120199 2120399)533.73万元,较上年减少5607.77万元,原因是市上下放的三个单位: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从我局系统划出;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归入南山建委;宝鸡市人民公园从我局划出;少了五个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5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40.64万元,较上年减少2566.69万元,原因是市上下放的三个单位: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从我局系统划出;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归入南山建委;宝鸡市人民公园从我局划出;少了五个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6.57万元,较上年减少3038.03万元,原因是市上下放的三个单位: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从我局系统划出;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归入南山建委;宝鸡市人民公园从我局划出;少了五个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业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33万元,较上年减少107.41万元,原因是市上下放的三个单位: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从我局系统划出;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归入南山建委;宝鸡市人民公园从我局划出;减少了五个单位人员医疗费等支出;
资本性支出(309 310)119万元,较上年减少175.64
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公厕管护费、宝鸡人民公园湖心岛古建工程、执法大队购车款。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5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40.64万元,较上年减少2566.69万元,原因是市上下放的三个单位: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从我局系统划出;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归入南山建委;宝鸡市人民公园从我局划出;少了五个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6.57万元,较上年减少3038.03万元,原因是市上下放的三个单位: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从我局系统划出;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归入南山建委;宝鸡市人民公园从我局划出;少了五个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业务支出;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万元,较上年持平;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119万元,较上年减少145.64万元,原因是减少了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公厕管护费、宝鸡人民公园湖心岛古建工程、执法大队购车款。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0万元,较上年持平;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万元,较上年持平。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3.41万元,较上年减少25.8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百合花城房租收入。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2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渭滨区绿化站移交南山建委管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渭滨区绿化站移交南山建委管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80万元(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安排渭滨区执法大队购车支出,今年从我局划出;本年未安排培训费和会议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7.5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3.41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1.84万元,较上年减少47.6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5个基层单位。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件2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