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23年第8号
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组织了抽检,共抽检40批次,合格36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40批次,合格36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创业路8号院7幢负一层陕西众鑫鑫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御园分公司销售的花生米(生),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4.3,标准值为≤3。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宝鸡市渭滨区桥南街道办事处广元路南社区清姜路46号1号楼1层12号宝鸡市渭滨区清姜三合汇金超市销售的花生米(生),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4.6,标准值为≤3。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宝鸡市渭滨区广元路2号1栋1层7号门面房宝鸡市渭滨区个个鲜蔬果店销售的沃柑,联笨菊酯检出值为0.10,标准值为≤0.05。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宝鸡市渭滨区经一路西段59号恒来顺市场宝鸡市渭滨区老李蔬菜店销售的韭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30,标准值为≤0.02。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