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1-14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宝鸡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宝市财办社〔2021〕6号)文件精神,李成等5人首次创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在创业后7-12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核,李成等5人均符合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现将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日期: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23日
联系电话:0917-3218427
具体花名册见附件。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