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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3人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1-19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宝鸡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宝市财办社〔2021〕6号)文件精神,张娜等3人首次创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在创业后7-12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核,张娜等3人符合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现将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

联系电话:0917-3218427

附件:渭滨区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3人名单公示

 

 

 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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