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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7-14 信息来源: 渭滨区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 渭滨区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省市关于对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监管相关要求,区政府办对二季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政务信息报送情况。共报送政务信息352篇,区政府网站采用63篇,“渭滨发布”微信公众号采用35篇,向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上报41篇。区市场监管局、姜谭路办报送动态类信息较好,姜谭经开区管委会、区卫健局报送问题建议类信息配合度高。

2.区政府网站维护情况。区政府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类、重点领域类政府信息274条,专题专栏类政府信息282条,报送信息审签单382个。区农业农村局责任栏目保障规范及时。

3.网民舆情办理情况。区长信箱受理群众来信17件,其中咨询建议类9件,交办部门调查办理类8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8件,按时办结13件,5件正在法定办理流程中,按时办结率100%。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承办的依申请公开信件依法有据、高效准确。

4.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二季度全区注销关停政务新媒体2个,目前在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备案共8个,共发布各类信息328条,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160条。渭滨交警大队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注销流程严谨规范。

二、存在问题

1.政务信息报送质量有待提升。一些单位报送信息存在“重数量、轻质量”倾向,内容同质化、表面化问题突出,缺乏深度调研和特色亮点提炼。报送的信息中,反映基层实践创新、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质量政务信息占比偏低,问题建议类政务信息数量较少。高家镇、八鱼镇政务信息报送数量为零。

2.上网审核和留言办理存在不足。一些单位负责同志政务公开意识淡薄,对上网信息政治性、敏感性、准确性把关不严,审核流程不到位,主动更新不及时。区城管执法局、区发改局发布的信息法律法规名称出现表述错误,被市政务公开办通报;区住建局办理的区长信箱信件存在严重逾期问题。

3.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不规范。公安分局开办的“平安渭滨”账号未及时转载重要政务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同时“宝鸡渭滨公安”新浪微博账号、“渭滨公安”抖音账号严重逾期7次;区行政审批局开办的“渭您服务”微信订阅号转载重要政务信息不达标,出现错敏词汇被市政务公开办通报,同时“渭您服务”微信视频号严重逾期6次。

三、工作要求

1.聚焦价值导向,提升信息报送质效。各单位要树立精品意识,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强化信息源头策划和深度加工能力,深入挖掘、精心撰写反映工作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建议的高价值信息,严格按照区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加强问题建议类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把内容关、时效关,杜绝无效报送。

2.筑牢安全底线,强化网站内容精准审核。各栏目保障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栏目内容定期评估和动态更新机制。对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重点民生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等政府信息,做到实时更新、准确无误、链接有效。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编审分离”信息审核制度,重点加强对重要表述、政策文件、数据引用的精准核对,确保内容绝对准确、上网信息零风险。

3.完善管理机制,增强政务新媒体实用性。各开设政务新媒体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严守每5个自然日至少发布一条原创信息更新频次要求,加强内容审核和功能建设,提升互动交流水平。要加强转载发布工作,从稿件首发平台全文转载指定的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不落一条、不改一字,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高效便捷服务。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次通报内容,及时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被通报单位于7月17日前将整改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政府办政务公开股(区行政中心211室,联系电话:3128019,传真号:3128239)。

附件:

1.2025年二季度政务信息报送统计表

2.2025年二季度区政府网站栏目保障统计表

3.2025年二季度网民留言办理统计表

4.2025年二季度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统计表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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