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渭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宝渭农计财发[2024]13号)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扶持数量及补助金额
1、拟遴选4个家庭农场实施,每个家庭农场补助5万元,共补助资金20万元。
2、拟遴选2个合作社实施,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共补助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助残作用显著、最新一批次评定的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牵头领办的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
(二)办公设施齐全、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业务运营规范、产业规模稳定、经营效益良好。
(三)合作社全面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实行财务电算化;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记账,开通“一码通”赋码。
(四)纳入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进行管理的经营主体。
(五)以下情况不纳入扶持范围:同一主体申请补助资金不与其他中省同类或设施装备提升等支持内容高度相关的资金叠加享受,项目年度内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两个项目年度内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经营主体补助资金支持的不予支持。
(六)所有实施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划,土地审批资料齐全方可申报。
三、提供资料
1、申报遴选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示范经营主体认定文件
4、法人及经营主体资料
5、合作社宣传服务平台或全国家庭农场名录库截图、家庭农场“一码通”截图、“随手记”记账信息截图
6、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备案资料
四、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合作社必须于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遴选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上报到区农经站业务室。
联系人:谭露 联系电话:0917-3525851
附件:2024年渭滨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提升)项目遴选办法.docx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