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5]42号)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扶持数量及补助金额
拟遴选1个合作社实施,补助6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项目主体为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办公设施齐全、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业务运营规范、产业规模稳定、经营效益良好。
(三)合作社全面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实行财务电算化。
(四)同一主体不得叠加享受其他中省同类或高度相关的资金项目。
(五)所有实施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划,土地审批资料齐全方可申报。
二、提供资料
1、申报遴选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示范合作社认定文件
4、法人及合作社资料
5、录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截图
6、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备案资料
三、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合作社必须于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将遴选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上报到区农经站业务室。
联系人:谭露
联系电话:0917-3525851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