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0201600521X6/2023-00009 | |
发布机构: 渭滨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3-03-13 |
名 称: 关于毛亚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宝渭政发〔2023〕11号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区政府2023年3月13日决定:
毛亚刚同志任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免去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袁晓文同志任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闫建平同志任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少勋同志任渭滨区政府教育总督学,免去渭滨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晓亮同志任渭滨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牟小琴同志任渭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勇鹏同志任渭滨区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许黎军同志任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渭滨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冯毅同志任渭滨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林科同志任渭滨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璟烨同志任渭滨区商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雄同志任渭滨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经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建平同志任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凯同志任渭滨区审计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刘序新同志任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渭滨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孙辉同志任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韩荣鑫同志任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桑林同志任渭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莉同志任渭滨区统计局副局长;
孙友利同志任渭滨区信访局副局长;
赵凌洁同志任渭滨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思嘉同志任渭滨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屈宝军同志任渭滨区城区统一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静同志任宝鸡市南山绿化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宝鸡市南山绿化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永惠同志任宝鸡市南山绿化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高峰同志任金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祁志霞同志任金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浩同志任经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莹同志任经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涵同志任桥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韬同志任清姜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家萱同志任清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建利同志任姜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建莉同志渭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曹轶文同志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闫启文同志渭滨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兰天虹同志渭滨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张璇同志渭滨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马双同志渭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赵秋平同志渭滨区统计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保留原待遇;
刘军同志渭滨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马静同志渭滨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晏刚勇同志金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广红同志清姜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