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宝鸡市渭滨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3月13日,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滨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宝鸡市渭滨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