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0201600521X6/2024-00442 | |
发布机构: 渭滨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4-12-11 00:00:00 |
名 称: 关于苟晓龙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宝渭政发〔2024〕21号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区政府2024年12月2日决定:
渭滨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苟晓龙,渭滨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杨雪峰2名同志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同意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3年7月起计算。
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副局长赵霞、组织和人力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李俊梅,渭滨区智慧城市治理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郝海哲3名同志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同意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计算。
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马宁,姜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侯小洁2名同志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同意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3年10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