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0201600521X6/2024-00445 | |
发布机构: 渭滨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4-12-11 00:00:00 |
名 称: 关于段斌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宝渭政发〔2024〕23号 |
区级各相关单位:
区政府2024年12月2日决定:
渭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段斌,渭滨区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主任张亚继,渭滨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孙睿,渭滨区招投标中心副主任卢勇,渭滨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宁晋文,渭滨区教学研究室副主任冯月林,渭滨区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小杰,渭滨区电化教育中心主任张永明,渭滨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武、冯元,渭滨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林萍,渭滨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琼,渭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赵鹏军,渭滨区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副主任赵卫华,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赵伟萍、郭长红,渭滨区文化馆副馆长李红梅,渭滨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休养所副所长王杰、常勇,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新虎、康旭东,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二路市场监管所所长郝忠源、神农市场监管所所长李斌、高家市场监管所所长李亚兴,渭滨区水利水保工作站副站长庞鑫,渭滨区河务工作站副站长王矜虎,渭滨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刘芬27名同志一年试用期满,同意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计算。
渭滨区财政局金陵财政所所长韩丽、经二路财政所所长王明霞、清姜财政所所长张红梅,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吴宝康4名同志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同意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