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局、陕西姜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区政府决定:
李卫强同志任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陕西姜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