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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0201600521X6/2025-00009
发布机构: 渭滨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03 00:00:00
名  称: 渭滨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宝渭司发(2025)1号

渭滨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5-01-03 09:05:00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政府公信度和执行力显著增强,为打造“五优”城区升级版、建设西部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和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全区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1.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下发《渭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区委常务委员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解决重要问题。各分管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工作“一岗双责”,细化措施,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2024年共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三次,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指导编制年度普法依法治区规划。创新开设依法行政论坛,组织各成员单位专题研究探讨,总结经验,交流心得,形成共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依法治区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强化督查考核。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实地暗访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动真碰硬追责问责。完善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不力的镇(街道)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追责。

二、注重法律服务,科学依法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

1.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制定下发《中共渭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中共渭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责任、进度、时限“四落实”。发挥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依法治区办公室建设,确保依法治区办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探索建立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成清姜街道法治政府强基工程市级考核,进一步夯实法治渭滨基层基础。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完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增强镇(街道)和部门推进法治渭滨建设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政府、部门、村(社区)全覆盖。修订完善《渭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9名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在全市较有影响的律师,组建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全年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部门79份合同协议的审核把关,有效防范了政府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由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担任各村(社区)法律顾问,采取上门、预约、电话、网络、传真等形式,为8个镇(街道)100个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

3.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修订《渭滨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渭滨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等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以及重要专题会议制度,对涉及全区性的重大行政决策由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会议议题和讨论的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在确定无违反决策程序、无违背现行法律的情况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及专题工作会研究决策。

4.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推动全区“八五”普法规划落细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因地制宜广泛开展“法律九进”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的通知》,促进领导干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二是集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印发各类宣传品及法律知识绘本,协助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三十个法治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法治宣传,累计开展点位法治宣传170余场,发送普法信息20万条,朋友圈推送公益法治宣传视频1万余人次,发放宣传彩页2万余册,在宝鸡日报视频号发布专题法律宣传视频15期。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三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在全区持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高家镇孔家庄村、姜谭路街道姜谭路西社区获评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共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60余场次,累计培训“法律明白人”5218名,影响和带动身边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农村基层法治化水平。四是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精心打造金陵魁星楼小区、金陵货场路小区、金渭路劳务市场、宝运二场小区等15处法治主题广场、法治游园、法治文化墙,让村民能够出门学法、抬头见法、饭后议法、遇事找法。积极挖掘我区文艺资源,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原则,以法治晚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送法入户活动,让法律法规走进群众、服务生活。

三、严把制发程序,开展专项清理,规范性文件质量水平逐步提高

1.加强规范性文件前置性审查。对所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类别和内容,认真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提出修改理由和意见建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注重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全年先后对报送的4份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严格审查把关,对不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的坚决不予出台,提出修改意见194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

2.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在全区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把区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三统一”的范围,对未经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切实解决了我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制定程序不规范、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政策性文件1份,保留5份,并及时将请理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确保全区现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四、创新复议方式,提升应诉能力,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1.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制定出台《渭滨区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渭滨区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等8项配套制度。成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律师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7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量增长204%。正式启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积极协调区司法行政大楼办公用房,严格按照规范化基本用房建设面积和基础设施设备配备标准设置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调解室、审理室、阅卷室、档案室,保障办案硬件基础设施。目前,已全面完成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六室”建设要求中的用房需求已保障落实,并配备有必要的设施设备,能够满足基本的办案功能需要。

2.全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区政府积极贯彻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严格落实《宝鸡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的规定,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100%,委托区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诉讼活动,在行政应诉举证过程中,认真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提交证据资料,最大限度保障区政府合法权益。同时,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严格执行省、市法院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行政诉讼败诉率稳步下降,树立了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渭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若干措施》《渭滨区行政执法三年提升行动》《渭滨区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检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全区25家执法单位完善陕西省执法监督系统,审核上报2023年度执法年报。7月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整改问题4项,已指导相关单位完成整改。11月顺利完成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得到省督查组的高度认可和赞誉。

2.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下发《渭滨区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采取听取汇报、抽查案卷、逐项打分的方式,对全区35个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评查,对执法案卷从立案、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等方面量化评分。5月、10月分别对全区执法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整改执法流程、内容14项;评查执法案卷600余份,优秀率92%,行政执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逐年提高。

3.全面推进镇(街道)行政执法赋权工作。2月召开我区镇(街道)行政执法赋权工作推进会,收集各单位赋权意向并汇总后与区委编办共同研判具体赋权事项,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完成我区第一批镇(街道)行政执法赋权初步工作。7月各镇(街道)成立综合执法队伍,指导镇(街道)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10月组织各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脱产培训,效果良好,为后续执法活动奠定了理论基础。

六、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拓宽在线办事事项。规范政府运行,政务公开工作经验被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全省推广。

2.完善举报投诉等监督方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区长信箱,主动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区政府网站区长信箱邮件全部按时回复。建立重点、难点问题定期梳理机制,强化对违法行政行为案件线索的筛选排查力度,将指向明确、线索明显、易核易查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到位。对反映问题较多且调查失实、发现疑点的及时复核。完善投诉受理交办督办、限时办结、回复回访等制度,提高群众诉求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

3.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区政府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法律监督,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建立政府政协联席会议制度,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今年以来,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够平衡,结合区情实际在先行先试工作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被上级借鉴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还不够多;二是一些镇(街道)、部门的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工作的新要求。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健全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引导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及合同协议的审核把关,实现法律顾问的动态监管,防范行政管理法律风险。三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行政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