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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单位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5-08-21 15:41:00

渭滨区文化馆

主要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提供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为群众提供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

(2)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普及文化艺术知识;

(3)加强群众文艺调研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文艺创作活动;

(4)辅导、培训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和社会文艺团体,指导镇街文化站开展基层文化工作;

(5)收集、整理、保护、研究、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

(6)开展对外社会文化交流;

(7)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17-3126016

负责人:陆晓功

办公地址:渭滨区公园路210号


渭滨区图书馆

主要职责

1、负责采集、保存各类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统一编目,建设科学有序的馆藏体系。

2、负责图书的借阅服务、参考咨询、阅读推广等公共文化服务,履行社会教育职能,促进全民阅读。

3、负责全区总分馆、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和馆际交流合作,负责全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图书馆事业的一体化发展。

4、指导全区公共图书馆业务工作和文献保护工作,对基层图书馆(室)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推动全区图书馆(室)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整体提高。

联系电话:0917-3128886

负责人:吕 渊

办公地址:渭滨区公园路210号


渭滨区博物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开展相关的征集、收藏、保护和研究工作。

(三)参加国家、省、市文物陈列外出展览活动,宣传好渭滨历史文化。

(四)开展青铜器陶器以及渭滨辖区相关的历史文化学术研究,组织对外学术交流和文化合作展出。

(五)参与开展各类历史文化文物宣传活动,配合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相关活动。

(六)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七)对馆藏文物进行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

联系电话:0917-3306759

负责人:王敬元

办公地址:渭滨区公园路210号


宝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渭滨大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领城涉及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活动;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配合做好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五)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

(六)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涉及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联系电话:0917-3128588

负责人:张雄

办公地址:渭滨区公园路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