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渭滨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渭滨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和《渭滨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1.“门前三包”责任制是什么?它的目的是什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城市治理方式,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全社会“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我们制定了“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责任单位在划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主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旨在加强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2.“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依据是什么?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们“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的。它要求责任单位在自己的责任区内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包环境卫生,维护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自觉进行垃圾分类,不乱排乱倒污水,确保门前人行道(公共场地)环境整洁;制止、劝阻随地吐痰、乱扔乱丢等行为,制止乱倒垃圾、污水、污物、粪便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清除门前冰雪。二是包市容秩序,维护责任范围内的市容秩序,不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堆杂物、乱拉乱挂;不占道(出店)经营、占道洗车;制止、劝阻乱摆摊设点、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及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等现象和行为。三是包绿化美化,无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制止、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坪等行为。维护建筑立面和橱窗整洁,无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等现象;按要求设置门店牌匾和夜景灯光,无破损、残缺、污浊等现象。
3.渭滨区“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怎么实施的?
为了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渭滨区出台了《渭滨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和《渭滨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暂行办法》从“门前三包”的范围、内容标准、职责确定、制度措施、检查考核、奖惩、保障机制七个方面系统规范了管理的标准要求,确定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政府指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单位自包、公众监督”的管理原则,制定了联席会议、分级包抓、联合整治、责任签约、责任公示、管罚协同等6项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17个部门和各镇街办的任务分工,将年度“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区分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其中在宣传动员阶段各镇街办及相关部门完成机构设立、宣传造势、调查摸底3项具体工作;组织实施阶段落实应签尽签责任书,分级包抓责任制,常态督导检查和典型示范;巩固提高阶段,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开展“回头看”,根据情况命名一批达标的示范道路和门店商户,对全年排名靠前的商户、门店等责任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落实不力的依据《暂行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原文链接:宝渭政办发〔2019〕40号关于印发《渭滨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