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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渭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0-05-08 10:41:22

 一、实施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宝鸡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要求,渭滨区积极建设新版区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保证网站安全、高效、稳定运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全方位宣传渭滨

二、发布意义

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区政府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是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渠道,是政府与群众联系沟通的重要桥梁,是渭滨区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网上政府的重要载体。

三、栏目保障

根据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了《渭滨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任务分解表》,对网站各栏目保障的责任部门、更新要求、更新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监督考核

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区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区政府办将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纳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专项考核。


原文链接:宝渭政办发〔2020〕19号关于印发渭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