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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 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5-13 10:50:13

类别:A

签发人:朱君林

 宝渭卫健函〔2025〕29号


李文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社区托幼工作的提案(第0061号)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渭滨区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托育服务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托育服务事业发展,不断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托育服务机构29家,已备案11家,可提供托位1548个,其中普惠托位1288个,普惠托位率83.2%。

二、办理情况

接到区政府办公室转来您的提案后,我们认真分析提案精神,领会提案意图,细化办理措施,强力推进,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撑。2020年,渭滨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渭滨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宝渭政办发〔2020〕20号)建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制订了全《普惠托育试点机构评估标准》,以县为单位对普惠托育机构进行了价格认定,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2024年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宝鸡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八条措施》(宝渭政办函〔2024〕42号)、《渭滨区实施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模式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宝渭卫健发〔2024〕241号)、《渭滨区托育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宝渭卫健发〔2024〕237号)、《渭滨区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宝渭卫健发〔2024〕195号)、《渭滨区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宝渭卫健发〔2024〕60号)、《渭滨区卫生健康局等十部门关于加强托育机构综合监管的通知》(宝渭卫健发〔2024〕106号)等文件。明确了发展目标,提出了具体发展重点和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托育服务发展着力解决“幼有所育”“幼有善育”的问题

(二)统筹协调推进,扩大托育服务供给。进一步落实省、市文件要求,紧盯全每千人口4.6个托位目标,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曾多次前往陕西省学前示范托育中心进行参观学习,进一步推进多元托育服务供给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托幼一体等托育机构运营模式。区卫健联合教育鼓励公办、企办园和民办幼儿园开托班着力建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落实资金保障,坚持普惠优先。2022年起,区卫健局先后制定托育机构项目实施方案,备案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进行以奖代补。相应缓解群众“入托难”问题,减轻群众“入托贵”负担,提升群众“托得好”信心

)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行业监管。卫健牵头,联合区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渭滨消防大队等多部门不定期对辖区托育机构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及时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书面整改的报告上报区卫健局,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确保托育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保健等情况得到全方位的监督。

)加强托育机构培训和宣传引导。2025年,托育机构人员参加了市卫健委首次举办的托育服务工作培训会共300余人。区卫健局利用各种宣传日活动,在辖区各托幼机构开展托育服务宣传,讲解国家、省、市托育政策,鼓励幼儿园增设托班,落实托幼一体化模式。通过宣传和走访,全区不少硬件设施好、办园资质合格的幼儿园表示积极参与托幼一体化建设,现已提交申请幼儿园开设托班18所。各镇街利用“托育服务宣传月、5.29会员活动日、优生优育主题宣传月”等活动日,对社区群众及婴幼儿家长进行一对一的宣传和政策解读。截至目前,镇街共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活动20多次,发放宣传品5000余份。

三、下一步打算

充分发挥政府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专班作用,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落实托育服务供给。协调民政部门,将辖区内有场地,有意向,有需求开展托育服务的社区,利用渭滨区建成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加快形成“1+N”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党菲,电话0917-3128202)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