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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十九届六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 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5-07 14:55:00

类别:A 

签发人:朱君林

宝渭卫健函〔202621

杨建明、李广强、李烈烈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社区属地内区域统一命名的建议》(第104号)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渭水苑社区广场现有渭水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渭滨区和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蟠龙路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三处标识挂牌。渭水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于2011年3月,辖区东起清水河,西至蟠龙路。渭水苑社区居民委员会、蟠龙路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标识是经原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布设,自2025年1月1日移交渭滨区管理,其名称、挂牌标识没有变化。

渭滨区和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名称为高新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6月变更为现有名称。和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康复、医疗为一体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位于渭滨区滨河路68号(渭水苑社区广场内),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服务区域为:和谐路社区、蟠龙路社区、书香路社区、渭水苑社区、旭光社区(除旭光佳苑以外的区域)、学子路社区。

二、办理情况

接到区政府办公室转来你们建议后,我们认真分析你们提交的关于统一规范渭水苑社区属地内居民委员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机构名称的建议,领会意图充分吸纳,并结合渭滨区医疗工作实际推进。

1.关于和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更名建议。

渭滨区没有设置和谐路街道。提案中涉及的机构均在渭滨区马营镇辖区内,和谐路社区、蟠龙路社区等居民委员会均隶属于马营镇政府,是承担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向人民政府反映意见建议。

和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诊疗、全周期健康管理等职能,服务范围辐射渭水苑等6个社区,服务对象覆盖多个居民片区,并非仅单一服务某单个社区,和谐路地处片区几何中心,以“和谐路”定名,能够直观体现全域统筹、均衡覆盖的服务定位,契合面向整片片区群众提供一体化健康服务的功能布局

2.关于便民生活圈标识更名建议。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在步行15分钟范围内,通过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旨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因其功能定位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同,在和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内存在多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且蟠龙路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为原高新区统筹规划的片区化便民服务载体,规划建设范围辐射周边多个住宅小区及社区,属于跨社区连片式便民服务布局,不以单一社区属地局限命名。自2025年1月1日移交渭滨区管理,其名称、挂牌标识没有变化。辖区群众长期以来已熟知各点位服务功能与管辖划分,日常就医、政务咨询、便民消费等事项办理顺畅。如果出现因名称问题导致群众普遍走错地点、办事折返、大面积误解投诉等共性问题,我们也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及时进行调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充分结合的提案,立足提升服务体验、消除个别认知误区,针对性优化提升,持续规范辖区各类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命名、标识挂牌管理,严格执行行业命名标准与审批流程,常态化开展排查,从源头杜绝不规范挂牌问题,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水平。

感谢你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你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

    (联系人:薛玢,电话:0917-3128200




            宝鸡市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