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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棠苑住宅小区7#9#楼(不含9#商业裙楼)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现状认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9-30 10:14:39

海棠苑住宅小区7#9#楼相关利害人:

    陕西成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海棠苑住宅小区7#9#楼(不含9#商业裙楼)项目位于渭滨区巨福路30号,项目总平面图于2017年7月审批通过。2023年6月,该项目纳入市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台账(宝市解决登记难专办发〔2023〕10号)。为妥善解决业主不动产登记问题,依据相关规范和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相关政策要求,现将该小区建设现状主要存在问题和处置意见公示如下:

    一、主要存在问题

    1、规划审批地下车库出入口3个,实际建设2个,7#楼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未设置;

    2、规划审批地下车库B区机械双层车位479个,实际建成平层车位257个,少建车位222个,地下车库不具备补建条件;

    3、9#商住楼向东移位0.77m;

    4、7#、9#楼建筑单体轮廓线及布局未按规划建设,致使实际建设面积超出规划许可面积(其中,7#楼多917.88㎡,9#楼多540.96㎡)。

    二、技术审查情况

    经宝鸡市建筑设计院技术审查认定:地下车库设置2个出入口符合相关技术规范;9#楼向东移位后满足日照条件;建筑单体轮廓线及布局调整后,面积占比未超过许可面积的5%,符合处遗项目据实登记的相关政策,消防间距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三、处置意见

    1、地下车库少建出入口、车位不足、9#楼移位和局部加建问题已推送执法处理,由区政府督促建设单位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手续前完成项目违法建设执法处理;

    2、222个车位未建设问题由区政府负责就近补建;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7#、9#楼的8套办公用房,不得以住宅出售。

    现将该项目建设现状主要存在问题及处置意见予以公示,征求各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如有异议,公示期内可来电向区专班办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以发布日期为准)

    公示地点:渭滨区政府网站、项目现场。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917-3128508

                          宝鸡市渭滨区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