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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渭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受理方式的通告

信息来源: 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5-06-30 10:00:00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各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畅通投诉渠道,现将渭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受理方式通告如下:

一、渭滨区财政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出租的指导工作。受理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售、出租的投诉。

政府采购类:

受理科(股)室:采管股

联系人:郭红刚

电话:0917-3253935

电子邮箱:wbzfcg@163.com

地址:渭滨区新建路中段80号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售、出租:

受理股(室):国资中心

联系人:张夏莉

电话:0917-3253921

电子邮箱:976008242@qq.com

地址:渭滨区新建路中段80号

二、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以及城市道路及桥涵、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指导工作。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受理股(室):建管股

联系人:杨琼

电话:0917-3128532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29号

三、渭滨区交通运输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公路工程建设的指导工作,受理公路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受理股(室):局办公室

联系人:支小英

电话:0917-8600218

电子邮箱:wbqjtj@163.com

地址:渭滨区新建路中段64号

四、渭滨区林业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防洪、排涝、灌溉、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国有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项目,国家所有草原使用权、租赁权和牧草所有权出让,集体所有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经营权和牧草所有权出让的指导工作。受理林业和水利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水利项目:

受理股(室):项目办

联系人:孙艳玲

电话:0917-2303381

电子邮箱:wbqlyjxmb@163.com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大道1号

林业项目:

受理股(室):林业股

联系人:刘高杨

电话: 0917-2303379

电子邮箱:wbqlyj@163.com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大道1号

五、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指导工作。受理农业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受理股(室):项目督查股

联系人:付涛

电话:0917-3128316

电子邮箱:dckhg_2017@sina.com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大道1号

六、生态环境渭滨分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指导工作,受理生态环境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受理股(室):生态股、水股

联系人:于青

电话:0917-3248757

电子邮箱:wbhbfj@126.com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公园南路1号

七、渭滨区招投标中心

职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服务保障工作,并受理相关投诉,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及投诉事项。

受理股(室):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吕俊鹏

电话:0917-3128460

电子邮箱:wbqzbb@163.com

地址:渭滨区政府胜利桥北头办公区4楼


                           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