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的有关要求,我局起草的《渭滨区农村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登记规则和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2026年6月12日至7月11日。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修改意见。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
202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