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区政府2025年11月21日决定:
王静同志任渭滨区招商服务局局长;
曹懿同志任渭滨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姜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鑫同志任经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霍伟科同志任桥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浩同志任姜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伟同志任渭滨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李明同志任渭滨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免去渭滨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毛亚刚同志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闫建平同志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叶录信同志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渭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兼)职务,渭滨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渭滨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副科级)职务;
乔婷婷同志渭滨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许黎军同志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周晓荣同志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渭滨区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兼)职务;
冉文波同志渭滨区招商服务局局长职务;
罗文玺同志渭滨区招商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莹同志经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峰同志桥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璇同志渭滨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待遇;
邓振英同志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第三执法中队指导员职务;
赵林科同志渭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兼)职务。
特此通知。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