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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渭政发〔2025〕16号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王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 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11-24 10:06:08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区政府2025年11月21日决定:

王静同志任渭滨区招商服务局局长;

曹懿同志任渭滨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姜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鑫同志任经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霍伟科同志任桥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浩同志任姜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伟同志任渭滨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李明同志任渭滨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免去渭滨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毛亚刚同志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闫建平同志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叶录信同志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渭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兼)职务,渭滨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渭滨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副科级)职务;

乔婷婷同志渭滨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许黎军同志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周晓荣同志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渭滨区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兼)职务;

冉文波同志渭滨区招商服务局局长职务;

罗文玺同志渭滨区招商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莹同志经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峰同志桥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璇同志渭滨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待遇;

邓振英同志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第三执法中队指导员职务;

赵林科同志渭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兼)职务。

特此通知。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