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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四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渭滨区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1-16 11:09:2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省市关于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管相关要求,区政府办对四季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政务信息报送情况。共报送政务信息398篇,区政府网站采用105篇,“渭滨发布”微信公众号采用63篇,向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上报46篇。区农业农村局信息质量较高。

2.区政府网站维护情况。区政府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类、重点领域类政府信息210条,专题专栏类政府信息159条,报送信息审签单392个。区市场监管局责任栏目保障规范及时。

3.网民舆情办理情况。区长信箱受理群众来信29件,其中咨询建议类16件,交办部门调查办理类13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4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区教体局区长信箱信件办理及时高效。

4.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在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备案的10个政务新媒体,共发布各类信息661条,转载指定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199条。渭滨交警大队政务新媒体运营规范、更新及时。

二、存在问题

1.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区财政局负责的“财政预决算”栏目区关工委发布的信息出现政治错敏被市上通报;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的“生态环境”栏目发布的信息公示截止日期早于公示起始时间两年。

2.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生态环境分局未按规定时限整改错敏信息、机构领导信息未及时变更,四季度报送政务信息数量为0;区人社局未按时限完成在线访谈、“人事信息”栏目未实时更新;区工信局未按时报送约稿信息;神农镇区长信箱办理效率不高;区行政审批局开办的“渭您服务”微信视频号运营不规范、数量不达标,政务信息报送数量为0。

3.办事指南要素不全。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的陕西政务服务网(渭滨区)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存在要素不全、办理材料提供不准确、申报材料样表未提供、申报材料与办理流程要求不一致等问题,连续被省、市通报扣分,影响了全区绩效评估考核。

三、工作要求

1.提升编校水平,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狠抓信息发布、转发审核审查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编审分离”“读网纠错”等制度,并对历史发布信息内容、附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防止附件失效、隐私泄露等问题发生。发布信息前,务必通过区政府网后台信息发布页内容检测功能,对信息内容进行再次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

2.健全工作制度,推动长效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关键举措,与具体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督查,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确保工作规范高效;要加强与区政府办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建议,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完善指南要素,优化政务环境。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是群众和企业在线办事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和具体事项责任单位要明确事项基本信息,详细列出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及样本,清晰展示办理流程、时限和方式,注明收费标准及减免政策,提供详细办理地址,设立咨询与监督渠道,提供示范文本与填写说明,优化在线办理指引,为用户提供更加清晰、便捷、高效的办事服务,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次通报内容,及时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被通报单位于1月17日前将整改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政府办(区行政中心211室)。

附件:

1.2024年四季度政务信息报送统计表

2.2024年四季度区政府网站栏目保障统计表

3.2024年四季度舆情办理统计表

4.2024年四季度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