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实宝鸡高新一朵颜医疗美容诊所无实际主要负责人。请你单位于7月14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将撤销其备案。
特此公告。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