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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撤销中医诊所备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6-09-29 09:14: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申请,拟同意撤销宝鸡高新圣惠春中医诊所、陕西华山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上人间店中医诊所备案,现予以公示。

1.医疗机构名称:宝鸡高新圣惠春中医诊所

备案编号:PDY71049261030217D2182 

2.医疗机构名称:陕西华山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上人间店中医诊所 

备案编号:PDY71073261030215D2182 

公示期: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2日  

撤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渭滨区公园路212号  

监督电话:0917-3128200;0917-3128193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