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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2号 )

信息来源: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7-08 11:40:44

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小作坊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154批次,合格152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154批次,合格152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渭滨区清姜东二路14号,宝鸡市渭滨区董康粮油东二路店生产的芝麻香油(纯芝麻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宝鸡市渭滨区高家村三组,宝鸡市渭滨区为民豆腐坊生产的豆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部分检测项目说明.doc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