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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3-24 14:41:44

朱卫富:

本局分别于2024年11月5日、2025年1月20日依法对你(单位)以挂号信形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宝渭市监罚催〔2024〕2号,因你(单位)拒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内容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PDF




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