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6-04 16:00:00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2025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整洁、有序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现就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管理、加大巡查、提升服务等措施,全面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严控噪声污染,确保考点及周边环境整洁、秩序井然,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应考环境。

二、保障时间

高考保障时间:6月7日至6月9日。

中考保障时间:6月21日至6月23日。

三、保障任务

(一)加强市容秩序管理

1.整治占道经营。全面清理考点及周边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严禁在考点周边摆摊设点、兜售商品,确保道路畅通、秩序良好。从即日起至考试结束,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

2.规范广告宣传。加强对考点周边户外广告、宣传活动的管理,禁止在考试期间设置和散发各类宣传、广告传单,严禁未经审批的商业促销、庆典等活动。考前对考点周边的广告设施进行排查,拆除或清理影响市容和考生应考的广告。

3.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合理规划考点周边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加强引导和管理,确保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停放整齐有序,不影响行人通行和交通秩序。考试期间,安排专人在考点周边值守,及时规范车辆停放。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环卫站

配合股室:局城管执法股、局环卫绿化股

(二)严控噪声污染

1.加强施工噪声管控。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巡察监管和查处力度,禁止城市建成区夜间施工作业(除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在6月7日至6月9日高考期间、6月21日至6月23日中考期间,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所有工地暂停施工作业,提前向施工单位发放告知书,明确禁噪要求,加强巡查执法,对违规施工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2.严控社会生活噪声。加强对考点及周边商业经营活动、文化娱乐场所、居民生活等噪声源的管理,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进行促销、招揽顾客,严禁在夜间进行露天歌舞、集会等产生噪声的活动。从即日起至高考、中考结束,每日12:00—14:00和20:00—次日7:00,在居民区、考点周边区域,禁止一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考试期间,要加大对考点周边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各类噪声扰民行为。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股室:局城管执法股

(三)提升环境卫生质量

1.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提前对考点及周边道路、街巷进行深度保洁,增加清扫保洁频次,延长保洁时间,确保路面干净整洁。考试期间,安排专人在考点周边进行巡回保洁,及时清理垃圾杂物,做到日产日清。高考中考期间环卫作业采取机械化和人工清扫保洁相结合方式,洒水作业车每日早7点前完成作业,7点后各类环卫车辆作业开启“静音”模式。

2.加强环卫设施管理。对考点周边的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全面清洗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干净整洁。合理安排垃圾清运时间和路线,避免在考试期间进行垃圾清运作业,减少对考生的影响。

3.保障公厕正常开放。加强考点周边公厕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公厕设施完好、卫生整洁、正常开放。考试期间,增加公厕保洁频次,及时补充卫生纸、洗手液等用品,为考生和家长提供良好的如厕环境。

责任单位:环卫站、垃管中心

配合股室:局环卫绿化股

(四)开展志愿服务

1.设立护考服务点。在考点周边合适位置设立护考服务点,设置明显标识牌,配备必要的日常药品、防暑用品、饮用水、文具等物资,为考生和家长提供贴心服务。服务点工作人员要热情、耐心,及时为考生和家长解决问题。

2.开展文明劝导活动。组织志愿者在考点周边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引导市民文明出行、文明候考,不喧哗、不吵闹,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同时,协助维护考点周边的交通秩序和市容秩序。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高考、中考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2.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局属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市容秩序管理、噪声污染防治、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环境保障工作无缝对接。

3.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综合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公平、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方式方法,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市民和商户的理解与支持。同时,要积极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帮助,展示良好的执法形象。

4.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局考核宣传股加强对高考、中考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影响考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考试期间,局属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对各考点周边的保障工作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请综合执法大队6月6日前将高考、中考期间市容保障工作方案报局城管执法股,局属各单位将高考、中考考试结束后,6月24日前将市容环境保障工作情况报局城管执法股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局市容管理科。


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