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经二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大大拉伸了基层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街道重点项目工作之一,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建设。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办事处各部门为成员,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强化学习培训。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条例》,通过对主观意识的转型定格来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原则、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监督保障等事项,进而提升机关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同时,街道、社区两级合力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及时公开,广泛宣传,深入群心,应邀基层群众给予支持,参与监督。定期组织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自学,不断提高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三)强化管理考核。为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建立了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办事处年度考核,将全年信息报送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和社区,并定期汇总、适时通报保证工作责任清晰、工作标准清楚、工作任务明了。
全年办事处共向区政府网站更新工作动态116条,其中政策文件6篇。公开的所有信息中,未出现和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也未发现任何保密信息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科室、社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四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