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开《经二路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经二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本年度办事处共向区政府网站更新工作动态96条,采纳17条。涉地理信息、机构设置和领导介绍等概况信息4条,预决算公开2条。未出现和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也未发现任何保密信息泄密。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由街道办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下设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形成合力,各司其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四)平台建设。我街道公开信息均通过渭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五)监督保障。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效,工作责任、工作标准、工作任务,为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建立了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办事处年度考核,将全年信息报送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和社区,并定期汇总、适时通报保证工作责任清晰、工作标准清楚、工作任务明了。及时向社会、向广大群众发布工作动态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相关信息。
(六)建议提案。2022年我街道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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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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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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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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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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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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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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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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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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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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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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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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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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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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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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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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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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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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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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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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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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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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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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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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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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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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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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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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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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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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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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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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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的一年,尽管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动态信息采用率还不高,个别科室、社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