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家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省市区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2年我镇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指定专人及时更新维护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常态化做好政府网站信息维护,发布基层信息动态96条,更新高家镇领导班子信息及分工4条,上传公开了2021年度财政决算和2022年度财政预算。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无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年初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公开内容、范围,针对公开内容确定公开时限,保证公开不拖延,信息不滞后。同时完善舆情信息报送制度和应对机制,信息员在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审核等过程中严格把关,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高家镇微信公众号“精彩高家”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加强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的把关,规范审核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树立良好的宣传形象,重点围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重点内容,全年发布信息125条。
5.监督保障。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类信息内容的及时报送与发布,我镇要求各部门指定1名年轻干部为信息员,负责承担本部门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镇党委、政府定期组织信息员开展信息业务培训会,同时按要求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全面提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敏锐性,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准确、及时、严谨、规范。
6.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我镇在“建议提案”栏目无公开内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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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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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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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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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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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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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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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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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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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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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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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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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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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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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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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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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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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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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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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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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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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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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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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当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公开的形式还可以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事项,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按要求定期维护政府网站平台,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定期报送信息,及时发布基层动态,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