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渭滨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宝鸡市渭滨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3号;电话:32340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业务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根据《条例》第20条、21条关于主动公开范围要求,及时公开了涉及我局相关政务信息。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主要涉及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成效等内容。根据增设股室情况,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了内设机构情况。主动公开了我局及下属单位2021部门决算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网上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标准进行各项工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开展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1.领导重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区政府每月、每季度关于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的通报进行认真分析,就我局存在的问题督促分管和专管人员不断改进,以便逐步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水平。2.制度规范。完善了我局政务信息审核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发挥网站政务公开的宣传功能、答疑解惑的解读功能、群众办事的便民功能、互动服务的窗口功能,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一体化网上政府服务。我局开设了“渭滨司法”服务号,用于各类宣传。2022年共计发布44期内容,为群众了解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拓宽了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参加区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以便更好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已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六)建议提案。2022年共收到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2件,均按照全区要求按时按点完成提案办理上报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股室的支持与指导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无论从人员配备、规范性等仍有待完善和提高。下一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继续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贯彻到局全年日常工作中。加强《条例》学习,强化全局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践行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新媒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深公众知晓率,助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开花;继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
三是全面推进法律服务办事指南。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践行“最多跑一次”服务理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