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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01-06 09:07:05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渭滨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和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主动公开。2022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工作公开类信息42条;农业保障28条;部门预决算4条。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业农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政务公开信息由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初审,办公室二审,主管副局长终审,层层审核把关方可公开和报送,年终统一交档案室存档。

4、平台建设。2022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区政府网站、农业大院公示栏予以公开,接受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的监督,无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

5、监督保障。我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占相应分值,做到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积极参加市级、区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单位有主管领导和具体业务负责人,主要负责政务信息的公开和审核等工作。

6、建议提案办理。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共11条,其中区级提案11个。均按期给提案人予以书面答复,并当面征求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均已办理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上报的信息数量较少,被区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率低。二是业务人员政务信息写作能力较弱,报送积极性不高。

下一步我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公开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报送和公开信息做到“三审三校”,确保不出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