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渭滨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和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主动公开。2022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工作公开类信息42条;农业保障28条;部门预决算4条。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业农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政务公开信息由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初审,办公室二审,主管副局长终审,层层审核把关方可公开和报送,年终统一交档案室存档。
4、平台建设。2022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区政府网站、农业大院公示栏予以公开,接受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的监督,无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
5、监督保障。我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占相应分值,做到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积极参加市级、区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单位有主管领导和具体业务负责人,主要负责政务信息的公开和审核等工作。
6、建议提案办理。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共11条,其中区级提案11个。均按期给提案人予以书面答复,并当面征求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均已办理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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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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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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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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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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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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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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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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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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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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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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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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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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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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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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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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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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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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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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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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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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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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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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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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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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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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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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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上报的信息数量较少,被区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率低。二是业务人员政务信息写作能力较弱,报送积极性不高。
下一步我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公开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报送和公开信息做到“三审三校”,确保不出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4日